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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鼓励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停充一体”
政策鼓励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停充一体”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新能源车主日益需要“充电自由”,充电桩行业也进入快速高质量发展时期。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此外还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完善充电设施保险制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将达到汽车总销量的20%,同时,财政将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建设给予支持。除了这些,这份《规划》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还做了哪些新的部署和规划,一起来看看。
此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对此,崔东树认为,《规划》对充换电设施的提出是在强化充换电服务,对充电和换电模式有更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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